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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纳 黎纳|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江南大学法学硕士,无锡市律师协会理事、市律协财税业务委员会主任,税盟认证讲师,无锡市优秀青年律师。兼任高校客座教授、无锡广电特邀律师嘉宾,民盟参政议政骨干,江苏省律协财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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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知识

厂房转让做股权转让,未实缴出资和个税怎么算

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收入可按合同金额确认,但出资义务不因转让消失,到期未缴仍要担责;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,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。股权转让个税按收入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20%税率,流程还涉及股东会决议、协议、工商及章程股东名册变更。为帮您解决问题,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、实务操作、法律和案例。如果您正在找江苏著名的厂房转让专项税务优化律师,欢迎联系黎纳律师。 一、如何确认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所得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所得可以由股权转让合同的金额决定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股权转让后,出资的义务并没有消灭,到期限后若是没有缴纳出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 《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》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,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,按“财产转让所得”缴纳个人所得税。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。 二、应当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股权可以进行低价转让。股权转让的价格由当事人自行约定,但当事人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申报税款。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,又无正当理由的,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。 应纳税额计算方式 什么是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,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,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金额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 三、股权转让怎么计算个税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: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=(股权转让收入—本金(原值)—合理费用)*20%。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,适用比例税率,税率为百分之二十。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 股权转让的流程: 1、首先由召开股东会,形成 股权转让的有效股东会决议。这里分对内或对外转让: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股东向内部股东转让,无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,直接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即可; 2、签订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约定股权转让价格、交接、债权债务、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; 3、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《股权转让协议》、完税证明等文件,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; 4、进行章程变更登记,股东名册变更登记,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,授予受让方相关职务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: (一)综合所得,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; (二)经营所得,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; (三)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财产租赁所得,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,适用比例税率,税率为百分之二十。 厂房转让里的税务问题,不只是一个税率公式。未实缴出资怎么确认转让所得,价格偏低会不会被核定,个税怎么算,工商和章程变更怎么衔接,都要结合交易背景具体判断。黎纳律师长期专注税务法律服务,任职于江苏海辉律师事务,处理企业税务合规、股权涉税架构和税务争议等事务,遇到具体厂房转让或股权转让安排,建议带着材料当面沟通,再确定更稳妥的方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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